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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厦门] 社会考生可领“加分表”
来源:厦门日报 2005-4-22 9:30:06 【字体:小 大】

 本报讯 (记者 佘峥)思明区招办昨日发布消息说,思明区参加高考的社会考生今起可领取享受加分的“注意录取”表格,交表时间为4月28日前。

  根据往年经验,本报的提醒是:

  (1)教师子女只有在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(必须是师范专业)时有享受照顾,并且,享受这项照顾政策的“仅适用于在闽高校”,其中,能够加分的“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”,必须拥有省政府颁发的“省优秀教育世家”证书。

  (2)往年有些教师子女开始时不想报考师范,但是,分数出来后,又后悔了,然而,已经错过了办理证明时间。所以,建议教师子女不管今后是否要报考师范,最好都利用此次机会办理证明。

  (3)按规定,“三侨”能享受加分。“三侨”指的是归侨,归侨子女,华侨子女,换句话说,如果爷爷奶奶是华侨或归侨,就不属于照顾范畴。而华侨学生,则应参加专门面向港澳台和华侨的“联招”考试,所以也不能享受高考加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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